2020年4月20日 星期一

轉進國內券商複委託的考量點1(Things to consider before switching to sub-brokerage, part 1)

格主在幾年前開始將新投入的投資資金透過複委託的方式投入市場,而不再新增資金投入海外券商。

為什麼?

海外券商的好處很明顯,現在在這個美國券商免手續費的時代,投入海外券商買賣個股或ETF的成本只剩下匯款(匯入+匯出)成本,而且海外券商還有D.R.I.P.,將配息直接幫你自動再投資,真的是很方便。

那為什麼要改使用複委託?

主要還是在於考量到萬一帳戶持有者發生了立即死亡的意外,遺產的取回可能會給身後的家人造成困擾。網路上有很多關於此風險不同的說法和做法,看了很多,但是其實大部分都說服不了我,或是我有疑慮,甚至是我懶得去驗證。以下列舉一些網路上找到比較常聽到的看法:

對於國外投資人,在美國的海外資產不到六萬美金不用課遺產稅,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

對於這個說法,我沒有去驗證六萬美金的這個金額是否正確,我只知道投資人死亡後,在美國的遺產需要做公證,把該繳的遺產稅繳掉之後,才可以拿回來,中間可能還需要美國律師幫忙處理,我想到這個就頭痛,更不想把這個麻煩的問題留給妻小。妻小喪失至親已經很痛苦了,我不希望她們為了處理海外資產,還要跟國外券商甚至是美國律師打交道而更痛苦,誰有這個能力、經驗和心情再去處理這件事?

至於六萬美金不用課稅?六萬美金作為遺產是很少滴...

一般投資人應該也不會投資到六萬美金,就為了避掉遺產稅而不繼續增加投資金額吧

遺產稅的問題到時候碰到了,自然就會有人知道要怎麼處理,不需要事先煩惱

在台灣的國人一但往生,就需要辦理除戶,之後能夠跟國稅局申請財產參考清單,此人在台灣哪間銀行有帳戶、裡面有多少錢、有哪些有價證券、名下有哪些不動產都會清清楚楚。之後就可以看家屬之間要怎麼分配處理,若是分配上有不服的部分,還有法律途徑可以解決分配上的問題。

以上的這些流程,一般的親戚長輩等有經驗的人通常多多少少都會知道且告知,不然葬儀社的人員或是保險業務也會提醒要怎麼做,有問題很容易找的到人問,網路上的資源也很多可以釋疑。

那...海外資產呢?

走上面的程序有可能讓家屬自動知道海外有資產嗎?就算知道,到時候「自然」會知道要怎麼樣處理嗎?有人可以問嗎?要找誰問?這些問題都是會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。而答案你我心知肚明。

往生者國內的遺產問題,即使遺眷事先不知道怎麼做,但花點心思找人問或找資料,遺眷幾乎不會碰到取得往生者國內遺產的問題,但不代表他們到時候一定有能力,自行找出方法和步驟取回往生者的海外資產。



待續..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